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改革開放時期中國大陸美術館之制度變遷:以中國美術館、上海美術館、廣東美術館為探討對象

  • 88
    改革開放時期中國大陸美術館之制度變遷:以中國美術館、上海美術館、廣東美術館為探討對象
    出版日期: 2012-04-10
    刊登日期: 2012-04-10
    編著者: 張正霖
    頁碼: 82
    裝訂規格: 0
    內容: 摘 要

    本文將以中國大陸美術館之制度發展及組織型態為探討對象,針對中國大陸主要美術館之相關制度、組織與營運範疇,進行文獻蒐集、資料調查與闡釋分析。隨著改革開放政策的逐漸擴張,中國大陸之美術館營運結構相應變遷快速,發展而成今日之制度形態。於兩岸藝術交流日益頻繁之際,深化對於中國大陸文化制度及美術館體制之了解,相信將為兩岸交流提供知識基礎,裨益於相互交流中掌握主動位置。從博物館學及美術史的角度出發,中國大陸美術館制度的個案,亦值得我們做學術上的探討,拓展當代博物學和藝術管理知識的邊界。於方法上,本文透過文獻研究法及歷史研究法等途徑,企圖整體性的瞭解自1980年代以降,中國大陸各主要美術館於運作時所共有之全國性法規及制度基礎,以及主要美術館的組織型態、業務範疇與組室分工架構。同時,為確保研究的深度,於組織型態的部份,本文將採取個案研究方法,即將分析的對象,設定在中國大陸三座最具代表性之美術館,即中國美術館、上海美術館及廣東美術館之上,並進行相互比較。相信透過對於此三大美術館的個案探討,將有助於吾人深入瞭解中國大陸美術館組織型態的結構性樣貌,以及制度變遷對美術館所產生之具體效應。




    關鍵字:中國大陸、美術館行政、制度變遷、組織型態、改革開放時期


    一、研究動機

    本文將以中國大陸美術館之制度發展及組織型態為探討對象,針對中國大陸主要美術館之相關制度、組織與營運範疇,進行文獻蒐集、資料調查與闡釋分析。由立意上,本文具有調查與分析之雙重性質,亦具有理論應用與拓展的積極意義。綜觀歷史發展,隨著改革開放政策的逐漸擴張,中國大陸之美術館工作也有了較快速的發展,成為當代中國文化建設及社會變遷的重要指標之一。而1980年代則是此一發展承先啟後的關鍵時期時期,尤其在制度及法規改革的部份,如1986年中共文化部所頒布之「美術館工作暫行條例」,即為中共建政後首次針對美術館進行之法律界定與擘畫,自此,中國大陸之美術館作為一文化事業單位,被逐步賦予相異於計劃經濟時期之組織面貌,發展而成今日之制度形態。

    1949年後,隨著兩岸政治制度與社會脈絡的諸多差異,台灣與中國大陸各自開展出了自身的美術館法規、組織形制、典藏、研究、展示、推廣教育與人力資源管理等藝術管理體系。但兩岸真正開始著手擘畫美術館制度的時期,如同前述乃濫觴於1980年代,並逐步發展迄今。於兩岸藝術交流日益頻繁之此刻,深化對於中國大陸文化制度及藝術管理體制的了解,相信將有裨益於提供兩岸於進行文化交流時的重要知識基礎,從而能在持續的交流互動中掌握更為主動的位置。同時,從博物館學及美術史的角度出發,中國大陸美術館制度的案例,亦是某種特殊的藝術機構類型和經營管理模式,應值得我們做學術上的探討,以增進當代博物館學和藝術管理知識的拓展。上述二個面向,有關裨益於兩岸美術館社群的相互認知,以及拓展博物館研究的知識範疇,即構成本文主要的研究動機及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