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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頭林立、遍地插旗─台灣傳統建築彩繪匠派的生成與行跡(1830—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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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頭林立、遍地插旗─台灣傳統建築彩繪匠派的生成與行跡(1830—1980)
    出版日期: 2010-05-25
    刊登日期: 2010-05-25
    編著者: 李奕興
    頁碼: 4
    裝訂規格: 0
    內容: 一、引子
    清道光十年(1830),家居泉州府日湖村的郭姓彩繪匠司,應台灣鹿港八郊商戶之邀渡海來台,為眾所矚目的鹿港龍山寺新建物進行彩繪裝修工程;一位「唐山彩繪司」受聘來台施工的案例,就當年台灣大環境來看,似乎是件極其稀鬆平常的小事件,然而就現在來回顧漢人建築彩繪技藝橫的移植來台這二、三百年的經過,泉州日湖郭姓匠司來台且就此定居鹿港執業的事實,則頗有為大陸原鄉建築彩繪工藝類種,經轉化定根為台灣在地彩繪生命大樹的實質意涵,相對於同時期前後的台灣各地,也確有不少來自潮州匠司遊走執業建築彩繪的事實,但鹿港郭家彩繪團隊的率然落籍歸戶,這意涵說明屬於漢文化影響下的台灣,業已開始了台灣在地化的建築彩繪技藝一門的生成,更等同於台灣美術工藝發展史頁書寫的開篇。

    二、特殊年代下的特殊背景
    台灣漢族建築營造文化在清中葉的乾、嘉、道時期,因政經明顯穩定成長的鼓舞,直接帶動大量移民潮和城鄉聚落的建制,營建工程及附屬其中的相關工藝產業,也在此時期獲得空前茁壯的契機,不但延聘大陸原鄉「唐山司」來台營建的風氣大開,相對也開啟了台灣本土匠司養成之門。由於傳統社會中,「唐山司」在台灣幾成各類傳統工藝品質的象徵,舉凡大木營造、細部裝修如磚瓦窯燒、建築構件的木雕、石雕或是傢俱小木作,及泥塑剪黏、交阯陶,還是彩繪和刺繡等工藝部門承製的匠司個人、團體,咸成台灣各新興城鎮鄉村聚落爭聘的對象,因此,當台灣在提及「唐山司」同時,也正反映台灣人對原鄉文化不忘本的一種難解的心結情愫,更確切的說,是對當時台灣社會在工藝表現的薄弱自信使然。

    漢族移墾台灣之初,以墾殖增加生計及立命安身為第一首要的現實,民生技術的表達和發展,自以生活安定為前題,因陋就簡、因地制宜和就地取材,加上本島內陸物資受制於「番界」設定的自我侷限,有關物質建設需求的營造和美術工藝發展呈現點的零星狀態,甚少獲得正面和全面啟動的關照;如此現象儘管自明鄭據台(1661)後一路發展至雍正八年(1730)的七十九個年頭中,也一直大都是以稻作增產的經濟手段和目的為生活核心,而這階段在建築營造與其相關工藝在台灣的發展內容上,並無具體可徵彩繪相關匠司在地化的文獻實證,間接也反映該時期仍是「唐山司」採流動式執業狀態的局面。

    乾隆年(1736)後的台灣社會,在攜眷來台移民政策放寬鼓舞下,此時全台人口、城鄉質量有明顯加強和膨脹,尤以水利設施開發有成、商業活動(如區域農作分工、兩岸航運)和信仰宗教活動日益活絡,更讓台灣南北城鄉建置深化推波助瀾之勢,而在建築營造與其相關工藝雖仍屬閩粵原鄉型式再現為主流,且專業技能匠司亦為遊走兩岸的流動式執業方式呈現,遍地土木大興連帶啟動營造工程週邊產業的在地初步生產,不過,匠司是否啟開在地化契機,或根本仍未有系統、組織化的建構,甚至匠司名留史書者受傳統士大夫「重道輕器」影響,在在都令現階段台灣建築彩繪匠作與行業生態依然輪廓不得聚焦。

    有關原鄉工藝美術類匠司來台謀生發展現象,自乾、嘉年以降至咸、同年之際將近一個世紀時光,一直甚少成為清代台灣社會關注的文化課題,在產業經濟論述內容中,傳統農業社會中的工藝美術產業的產值,絕對有其不可忽視的條件,但作為一項特定年代的社會文化課題,就延續既有士大夫優於一切的慣性思維,總是看似缺乏自信下的不願正面記訴,導致清代台灣中末葉年代凡匠藝人文表述篇章的零零落落,還有付諸闕如終難一窺梗概的窘境;尤以號稱傳統建築營造美化的化妝術,即建築「彩繪」發展生態樣貌描述的隻字片語等實狀,堪稱莫名異常。就像自文獻上依稀僅見有台南府城於乾隆年間來自同安的「畫師」莊敬安、道光年間嘉義人林覺、彰化人蔡催慶,或為咸豐年府城人黃雲峰,還是同光年台南人的謝彬(斌)及台北地區的張長茂、張長春等人士,雖聲稱是寺廟畫師,但其所專司職技內容即是建築彩繪一門實務仍有待商榷,則更難定論此時期台灣彩繪匠司活動的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