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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美術館 展覽組「5G文化科技人才培育暨跨域應用計畫」臨時人員徵才公告

  • 發佈日期:2023-09-13
  • 點閱次數:284

職稱

臨時人員(「5G文化科技人才培育暨跨域應用計畫」專案助理)

職系

 

官職等

 

名額

1人

資格條件

具國內外科技藝術、視覺藝術、文化或相關藝術人文學科學士/碩士學歷。具下列條件者尤佳:

一、熟悉國內外當代藝術或科技藝術創作發展,並可獨立與藝術家或創作團隊進行作品內容溝通,提供創作者所需實務協助,及相關展演設備之技術內容支援。

二、具專案工作規劃與執行經驗及能力(具科技藝術或當代藝術相關專案執行經驗者尤佳,應徵者須提交相關經驗證明)。

三、具備科技藝術所需之影音設備及布展相關知識及經驗,可評估創作者使用技術與設備需求者。

四、具英語能力或其他外語溝通能力尤佳。

五、具備與國外藝術家溝通協調能力,可負責國際事務聯繫者。

六、具文案寫作、外文資料編譯能力。

七、具高度服務熱忱、良好人際溝通能力,及可配合執行需求加班工作者。

工作項目

辦理「5G文化科技人才培育暨跨域應用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相關工作之規劃與執行:

一、協助企劃、籌辦、評估、執行本計畫之各項專案、活動與設備管理,如展演、徵件、國際交流、教育推廣、學術研討會、作品技術評估等。

二、執行、控管並協調本計畫相關之行政工作,及簽辦專案相關公文。

三、相關會議之召開、布置、紀錄及資料彙整等。

四、執行本計畫各項文件填寫、網站及出版品之文案撰寫、文宣出版品中外文編輯等。

五、管理及保管本計畫相關軟硬體設備財產與非消耗物品等。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辦公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2號

新進試用

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經考核通過後正式聘用。

聯絡方式

一、應繳交之紙本資料:檢具以下資料一式4份,依序裝訂成冊。

(一)履歷表(含自傳及個人照片)

(二)詳細學經歷,及藝術相關專案執行等經驗說明。

(三)最高學位證明文件影本 (持外國學經歷者,所附學位證明須附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等證明文件,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 。

(四)語文相關考試認證及資格文件影本(無可免)。

(五)工作經驗佐證資料及學術論文、著作、作品集等(影本可)。

二、投件方式:有意者請依規定繳交紙本資料,並將履歷表電子檔傳送至指定信箱。詳述如下。

(一)繳交紙本資料一式4份:有意者請於112年9月26日前(含當日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將上述應繳交資料親送或以掛號寄至:「403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2號國立臺灣美術館展覽組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展覽組「5G文化科技人才培育暨跨域應用計畫」專案助理】,所寄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二)繳交履歷表電子檔:請於112年9月26日(含)前將履歷表電子檔傳送至dwyllwyd@art.ntmofa.gov.tw【僅傳送電子檔案而未依限寄送紙本資料者(郵戳為憑),視為報名程序未完成,恕不受理。】

(三)本館得視收件狀況逕行延長本職缺之公告收件截止日。

三、甄選方式:初審(書面審查)及複審(筆試【英文】及面試),初審後擇優通知複審,無法參加複審者視同放棄,資格不符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個別通知,甄選結果將於本館網站公告

四、本次錄取人員每月薪資34,370~37,483起薪。契約從實際到職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如經年終考評表現良好者,得予續僱,一年一約)。另錄取人員於報到時須繳交符合勞工健康保護規則之一般體格檢查報告。

五、本次公開甄選視徵才情形得增列候補名額1至2人;候補期間自核定錄取之翌日起3個月,依序遞補本公開甄選職缺,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館得予從缺。

六、聯絡人:林小姐,聯絡電話:04-23723552分機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