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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美術館約僱人員徵才公告

  • 發佈日期:2025-01-22
  • 點閱次數:1410

※職稱: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國立臺灣美術館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約僱5等280薪點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13-臺中市

※有效期間:114/1/24~114/2/13

資格條件:

  •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 博物館、資訊工程、藝術、人文、科技應用等相關科系大學或研究所以上(含)畢。
  • 曾有美術行政相關經驗、智慧庫房管理、藝術品典藏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 具高度服務熱誠、良好人際溝通能力,可配合執行需求加班工作及異地出勤者。

※工作項目:

  • 典藏庫房管理、藏品維護整理與藏品架櫃定位。
  • 典藏品編目、登錄及管理;其他財產、物品管理。
  • 戶外園區作品管理、維修護等相關作業。
  • 藏品3D數位內容製作、典藏品點檢、作品佈卸等相關作業。
  • 協助典藏相關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403414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2號

※聯絡E-Mail:personnel02@art.ntmofa.gov.tw

※聯絡方式:

1.有意者請於114年2月13日(含)前至本館網站https://www.ntmofa.gov.tw (首頁/加入我們/徵才)下載格式繕打「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一)」後傳送至personnel02@art.ntmofa.gov.tw,無需印出寄回;另備齊下列證件(請以A4格式),於114年2月13日(含)前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國立臺灣美術館人事室」,逾期不予受理。

(1)甄選約僱人員報名表(請至本館網站下載格式)。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外國學經歷者,須附外文證書、中文譯本及成績證明並均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與出入境紀錄等證明文件,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

(4)自傳(約500字請繕打於簡要自述)。

(5)如曾有相關工作經歷者,請務必於履歷表內陳述相關工作經歷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請依序裝訂整齊以掛號郵寄至「國立臺灣美術館人事室」,地址:403414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2號【信封外請註明應徵國立臺灣美術館約僱人員,並書寫寄件人姓名及地址】,已傳送電子檔案而未依限寄送紙本資料者(郵戳為憑),視為報名程序未完成。

(6)符合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測驗或面試,無法參加甄試者視同放棄;資格不符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報名資料擬取回者,請檢附回郵信封,未取回者,資料將予以銷毀,以符個資保護相關規定。

2.本職缺月酬標準: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7,800元)。

3.本次公開甄選,得視情況酌增候補名額1-2人,候補期間自核定錄取之翌日起3個月,依序遞補本公開甄選職缺。

4.本館得視收件狀況逕行延長本職缺之公告收件截止日。。

5.聯絡方式:

(1)徵才相關事宜:人事室姚小姐,聯絡電話:04-23723552分機145。

(2)工作項目如有疑義請洽典藏管理組蔡組長,聯絡電話:04-23723552分機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