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繳交應徵資料紙本一式5份:請於115年7月20日前(含當日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將上述應繳交應徵資料紙本以掛號寄至:403臺中市西區自由路一段150號「 國家攝影文化中心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國家攝影文化中心約用人員—觀眾服務及志工業務」,所寄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 繳交應徵資料電子檔:請於115年7月20日前(含)前將應徵資料電子檔傳送至hmlin903@art.ntmofa.gov.tw 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國家攝影文化中心約用人員—觀眾服務及志工業務」【僅傳送應徵資料電子檔而未依限寄送應徵資料紙本者(郵戳為憑),視為報名程序未完成,恕不受理。】
- 本館得視收件狀況逕行延長本職缺之公告收件截止日。
三、甄選方式:初審(書面審查)及複審(面試),初審後擇優通知複審,無法參加複審者視同放棄,資格不符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個別通知或函復,甄選結果將於本館網站公告。報名資料擬取回者,請檢附回郵信封,未取回者,資料將予以銷毀,以符個資保護相關規定。
四、本職缺需具學士(含)以上學歷者。如具學士學歷者,每月薪資:36,861元;具碩士(含)以上學歷者,每月薪資:40,199元(比照文化部約用人員酬金標準),本館另得視該人員如有曾擔任與擬任職務性質相近之專任職務年資,且服務期間成績優良具有證明文件者,得依文化部約用人員管理要點相關規定給予提敘。。
五、本次錄取人員預定於115年10月1日起進用,契約從實際到職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如經年終考評表現良好者,得予續僱)。另錄取人員於報到時須繳交符合勞工健康保護規則之一般體格檢查報告。
六、本次公開甄選視徵才情形得增列候補名額1~2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6個月,依序遞補本公開甄選職缺,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館得予從缺。
七、聯絡人:林小姐,聯絡電話:04-22298728分機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