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國美館2022年入藏作品〈藝術/生活:一年行為表演1983-1984〉論行為藝術作品的典藏形式
出版日期:
2024-03-31
刊登日期:
2024-03-31
編著者:
馮勝宣
頁碼:
58
內容:
摘要
行為藝術發展於1950、60年代,將視覺藝術從對「物」的關照拓展至人的「行為」、「行動」以及所產生的「事件」。除了將自身身體作為創作媒介的基本前提外,其實並無固定的表現形式。發展迄今,因科技演進造成生活型態的改變,行為藝術創作的樣態亦不斷多元化,這同時亦增加了對此類型作品的典藏挑戰性。本文將以國美館2022年典藏臺灣1970年代行為及觀念藝術的重要代表人物謝德慶,於1983-1984年與美國行為藝術家琳達.蒙塔諾共同創作的作品〈藝術/生活 一年表演藝術1983-1984〉(繩子)為主要研究對象。並透過筆者對謝德慶2023年首次於臺灣展出的〈一年行為表演1980-1981〉(打卡)的實際觀展經驗為出發,佐以葛羅伊斯「靈光拓樸學」及裝置藝術的相關論述,嘗試釐清「藝術文件」經由藝術家於空間裝置的重新佈署後產生何種效力。同時因此效力,美術館才獲得了典藏這些文件的必要性,也突顯出這些文件裝置方式的重要性。進而帶出目前行為藝術典藏形式的趨勢及其適切性探討,並參照國美館對本文主要研究對象的典藏經驗,進一步提出於此典藏過程中,所衍生關於在行為藝術作品典藏上(特別是有關著作權層面),須格外注意的幾個面向。
關鍵詞:行為藝術、裝置藝術、藝術文件、典藏、著作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