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意者請於106年3月22 日(含)前至本館網站下載格式繕打「職務代理人甄選報名表(一)」後傳送至personnel04@art.ntmofa.gov.tw,無需印出寄回;另備齊下列證件(請以A4格式),於106年3月22日(含)前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國立臺灣美術館人事室」,逾期不予受理: 1. 職務代理人甄選報名表(二)(請至本館網站下載格式)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4.自傳(約500字請繕打於簡要自述)5.如曾有相關工作經歷者,請務必於履歷表內陳述相關工作經歷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請依序裝訂整齊以掛號郵寄至「國立臺灣美術館人事室」,地址:403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2號【信封外請註明應徵國立臺灣美術館展覽組組員職務代理人員,並書寫寄件人姓名及地址】,已傳送電子檔案而未依限寄送紙本資料者(郵戳為憑),視為報名程序未完成。符合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測驗及面試,無法參加甄試者(含測驗及面試)視同放棄;資格不符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報名資料擬取回者,請檢附回郵信封,未取回者,資料將予以銷毀,以符個資保護相關規定。 二、本職缺僱用期間自通知到職日起至至106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或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候用人員提前分配報到前1日止。月酬標準: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3,908元)。本次公開甄選,得視情況酌增候補名額1-2人,候補期間自核定錄取之翌日起3個月,依序遞補本公開甄選職缺。 三、聯絡人:人事室黃主任或林小姐,聯絡電話:04-23723552分機141、1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