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請所需資料:(以下資料各一式七份) 1. 詳細學經歷履歷(附個人照片)。 2. 最高學位證明文件影本。 3. 語文相關考試認證及資格文件影本(無可免)。 4. 工作經驗佐證資料及學術論文、著作、作品集等(影本可)。 二、 有意者請於107年3月5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將上述應繳交資料親送或以掛號寄至:「403台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2號 典藏管理組 國家攝影資產搶救及建置攝影文化中心計畫」,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專案助理」,所寄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三、 甄選方式:初審(筆試)及面試。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筆試,將照筆試成績擇取至多5名進入面試,且筆試成績列入第二階段複審計算,筆試面試各佔50%。無法參加甄試者視同放棄,資格不符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四、 本次公開甄選視徵才情形得增列候補名額1-2人;候補期間自核定錄取之翌日起3個月,依序遞補本公開甄選職缺。 聯絡人:馮先生。聯絡電話:04-23723552分機3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