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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美術館典藏管理組臨時人員徵才公告

  • 發佈日期:2018-02-12
  • 點閱次數:1686










































徵才機關


國立臺灣美術館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專案助理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107/2/12 ~107/3/5


資格條件


一、   具有國內外文物保存紙質類作品)、修復或科學檢測等碩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證書


二、   具有專業知能、獨立作業能力善溝通合作精熟電腦文書處理


三、   相關藝術作品資料編輯、詮釋與撰寫分析之能力。


四、   具英語聽說讀寫基本能力。


五、   具有博物館行政、研討會辦理或展示企劃策展相關實務經驗者尤佳。


六、   薪資待遇比照「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專任助理人員酬金標準。


七、   契約從核定到職日至1071231日止。(計畫期程為106-108年)


工作項目


辦理「國家攝影資產搶救及建置攝影文化中心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之計畫規劃與執行,主要工作項目如下:


一、 攝影、影像藝術與紙質作品的編目、檢視登錄、裝裱及保存維修護或科學檢測等工作。


二、 國際研習營、講座規劃與執行。


三、 協助攝影藝術資料蒐集及作品蒐藏徵集、評審等作業。


四、 執行本計畫各項行政業務及公文簽辦等相關工作。


工作地址


403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2


電子地圖


聯絡方式


一、    申請所需資料:(以下資料各一式七份)


1.  詳細學經歷履歷(附個人照片)。


2.  最高學位證明文件影本。


3.  語文相關考試認證及資格文件影本(無可免)。


4.  工作經驗佐證資料及學術論文、著作、作品集等(影本可)。


二、    有意者請於10735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將上述應繳交資料親送或以掛號寄至:「403台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2 典藏管理組


國家攝影資產搶救及建置攝影文化中心計畫」,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專案助理」,所寄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三、  甄選方式:初審(筆試)及面試。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筆試,將照筆試成績擇取至多5名進入面試,且筆試成績列入第二階段複審計算,筆試面試各佔50%。無法參加甄試者視同放棄,資格不符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四、  本次公開甄選視徵才情形得增列候補名額1-2人;候補期間自核定錄取之翌日起3個月,依序遞補本公開甄選職缺。


聯絡人:馮先生聯絡電話:04-23723552分機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