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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美術館秘書室技士徵才公告

  • 發佈日期:2018-03-20
  • 點閱次數:871










































    徵才機關


國立臺灣美術館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電力工程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107/03/20 ~107/04/02


資格條件


一、具有國內外大專院校相關科系以上學歷。


二、現具薦任第六職等()以上資格,且具有調任本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空調及給排水系統管理。


二、機電空調機具設施之管理維護檢修。


三、給水衛生與給排水設施、管路之維護檢修。


四、機電空調設施機電維護、委外人員工作分配與管理。


五、改善工程採購發包文件擬定、監工事宜。


六、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403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2號。


電子地圖


聯絡方式


一、   有意者請於1070402日(星期一)前至本館官網http://www.ntmofa.gov.tw)最新消息中之徵才訊息。並進入本館甄選報名網站http://125.227.198.95:8080/staff/index.asp進行線上報名。(本報名系統須使用Google Chrome瀏覽器MozillaFirefox瀏覽器登入)


二、   附繳書面證件影本:


(一)   甄選報名表及個人簡歷表(以上二表請至本館網站/最新消息/報名系統產生列印,並請貼妥相片;表格內容均不得任意變更,並請用A4白色紙張列印)。


(二)   公務人員履歷表。


(三)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四)   退伍令(男性需另備)


(五)   考試及格證書。


(六)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七)   最近現職派令。


(八)   符合甄選職系之銓敘審定函。


(九)   最近現職銓敘審定函。


(十)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十一)      其他證明文件【如採購專業證照、外語能力檢定資格、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


以上文件請依序以A4大小裝訂整齊。


三、   上開報名表件,請於10742()(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掛號郵寄至「國立臺灣美術館人事室」(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上述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地址:403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2號,符合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合適者通知測驗或面試,無法參加甄試者視同放棄;資格不符者或未獲通知參加甄試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未附回郵信封者,本館將逕行銷毀,以符合個人資料保護原則。本次公開甄選,視徵才情形得增列候補名額1-2人,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四、聯絡人:人事室主任或蘇小姐,聯絡電話:04-23723552分機141 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