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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美術館展覽組臨時人員徵才公告

  • 發佈日期:2020-08-13
  • 點閱次數:1922

職稱

臨時人員(「競賽型展覽及雙年展」(A組)專案助理)

職系

 

官職等

 

名額

1

資格條件

一、學歷:具國內外視覺藝術文化、外國語文或者相關藝術人文學科碩士以上學歷。

二、語文能力:

(一)具流利的英語聽、說、讀、寫能力,英文能力須提交托福/多益/雅思/全民英檢等考試相關成績證明。

(二)具流利英語能力外,同時具備其他外語溝通能力者尤佳。

三、具高度服務熱誠、良好人際溝通及統籌協調能力,可配合執行需求加班工作。工作細心、有耐心、態度良好、認真負責。

四、其他資格及能力要求:

(一)具國內外藝術展覽或當代藝術相關專案執行經驗者尤佳。

(二)可獨立負責國際事務聯繫,具備與國外藝術家溝通協調能力。

(三)具文案寫作、外文資料編譯能力。

(四)具專案工作規劃與執行能力。

工作項目

主要協助本館「競賽型展覽及雙年展」(A)展覽相關業務:

一、執行展覽工作及相關中英文件撰寫、翻譯整理;辦理展覽及相關推廣活動、會議記錄及資料彙整、展務執行、作品運輸保險事宜聯繫規劃、佈卸展工作、文宣品編輯等。

二、企劃及執行展覽專案工作。

三、管理展覽專案工作進度與執行內容。

四、國內外藝術家及展務聯繫與國外藝術家接待事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辦公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2號

聯絡方式

一、應繳交之紙本資料:檢具以下資料一式7份,依序裝訂成冊。

(一) 履歷表(含自傳及個人照片)

(二) 詳細學經歷,及藝術相關專案執行等經驗說明。

(三) 最高學位證明文件影本。(持外國學經歷者,所附學位證明須附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等證明文件,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

(四) 語文相關考試認證及資格文件影本(無可免)。

(五) 工作經驗佐證資料及學術論文、著作、作品集等(影本可)。

二、投件方式:有意者請依規定繳交紙本資料,並將履歷表電子檔傳送至指定信箱。詳述如下。

(一) 繳交紙本資料一式7份:有意者請於109824日(含)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將上述應繳交資料親送或以掛號寄至:「403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2號國立臺灣美術館展覽組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展覽組-競賽型展覽及雙年展(A)專案助理」,所寄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二) 繳交履歷表電子檔:請於109824日(含)前將履歷表電子檔傳送至dwyllwyd@art.ntmofa.gov.tw僅傳送電子檔案而未依限寄送紙本資料者郵戳為憑),視為報名程序未完成,恕不受理。

三、甄選方式:初審(書面審查)及複審(筆試【英文】及面試),初審後擇優通知複審,無法參加複審者視同放棄,資格不符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個別通知,甄選結果將於本館網站公告

四、本次錄取人員每月薪資34,876元起薪。

五、本次公開甄選視徵才情形得增列候補名額12人;候補期間自核定錄取之翌日起3個月,依序遞補本公開甄選職缺。

六、聯絡人:林小姐,聯絡電話:04-23723552分機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