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應繳交之紙本資料:檢具以下資料一式7份,依序裝訂成冊。 (一) 履歷表(含自傳及個人照片) (二) 詳細學經歷,及藝術相關專案執行等經驗說明。 (三) 最高學位證明文件影本。(持外國學經歷者,所附學位證明須附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等證明文件,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 (四) 語文相關考試認證及資格文件影本(無可免)。 (五) 工作經驗佐證資料及學術論文、著作、作品集等(影本可)。 二、投件方式:有意者請依規定繳交紙本資料,並將履歷表電子檔傳送至指定信箱。詳述如下。 (一) 繳交紙本資料一式7份:有意者請於109年8月24日(含)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將上述應繳交資料親送或以掛號寄至:「403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2號國立臺灣美術館展覽組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展覽組-競賽型展覽及雙年展(A組)專案助理」,所寄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二) 繳交履歷表電子檔:請於109年8月24日(含)前將履歷表電子檔傳送至dwyllwyd@art.ntmofa.gov.tw【僅傳送電子檔案而未依限寄送紙本資料者(郵戳為憑),視為報名程序未完成,恕不受理。】 三、甄選方式:初審(書面審查)及複審(筆試【英文】及面試),初審後擇優通知複審,無法參加複審者視同放棄,資格不符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個別通知,甄選結果將於本館網站公告。 四、本次錄取人員每月薪資34,876元起薪。 五、本次公開甄選視徵才情形得增列候補名額1至2人;候補期間自核定錄取之翌日起3個月,依序遞補本公開甄選職缺。 六、聯絡人:林小姐,聯絡電話:04-23723552分機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