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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美術學刊 稿約     

 

一、國立臺灣美術館為推動美術研究風氣鼓勵更多相關領域研究者投入臺灣美術之研究與書寫提昇學術研究水準,促進學術交流,特出版《臺灣美術》學刊,歡迎各界投稿

二、本學刊自111年起改為每年出版3期,於3711月出刊。全年徵稿,隨時接受來稿。

三、徵稿文類分為「學術論文」、「評論」(含藝評、書評),徵求未曾正式刊登之研究書寫,與本學刊徵稿主題或美術史、美學、美術館教育、策展研究、藝術行政、博物館研究、美術評論、專書評論等相關之文稿,均歡迎來稿。

四、近期徵稿主題如下:     

       

期 數

刊出時間

         

截稿日期

第129期

113年 11月

藝術文獻與數位人文

113年 7月31日


主題簡介:


     
129期(11311 藝術文獻與數位人文
     藝術研究依賴文獻出土,臺灣美術發展至今,已累積一定質量,加上檔案與口述歷史,更有相當可觀的成果。量變必然產生質變,資訊科技的發達促發「數位人文」的視野,傳統研究方法與論述形式也因此有重大變革。資料數位系統帶來何種衝擊?對臺灣美術有何影響?理論與實務均值得關注與探討。



五、撰稿原則

   1. 學刊以中文發表為原則。

   2.「學術論文」:文稿字數以 10,000〜20,000 字為限(含中文摘要、註釋及參考書目)、圖片以20幅為限,並附中英文摘要(中文 500 字、英文 300 字為原則)、中英文關鍵字 3〜6 個,依中英文題目、中英文作者、中英文現職、中英文摘要、中英文關鍵字、正文、參考書目之次序撰寫。

   3. 「評論」(含藝評、書評):文稿字數以 3,000〜6,000 字為限(含註釋及參考書目),並提供中英文題目、中英文作者、中英文現職之資料。撰稿原則不受學術論文格式限制。

   4. 附圖須含圖檔及圖說,圖說須註明圖片來源。附圖若為美術作品,圖說應依序標明:作者、作品名稱、創作年代、創作媒材、作品尺寸(縱×橫 公分)、收藏處、圖片來源等。其他附圖依前述圖說要件由作者斟酌處理。

    5. 附表須註明資料來源。

    6. 本刊採雙匿名審稿制,文稿內容請勿透露作者身分資訊。請另外註明作者姓名(請用本名)、服務機構、職稱、電子信箱、通訊地址、電話,以便聯絡。

   5. 註釋及參考書目格式請參考「《臺灣美術》學刊撰稿體例」,詳見本網頁下方「檔案下載」資訊。


六、稿件格式  

   1. 論文正文字體使用新細明體,引文使用標楷體,文稿格式為橫向排列、左右對齊,並註明頁碼(置每頁文末右下角);英文字體使用Times New Roman。

   2. 文稿首頁為中英文題目、中英文摘要及中英文關鍵詞。

   3. 論文起自次頁,文中段落號碼標寫方式為:一、(一)、1.、(1);參考書目應另起新頁。

   4. 稿件列印裝訂順序為:(1)首頁資料;(2)正文(含註腳、圖、表);(3)參考書目。

   5. 論文正文word檔內圖檔應壓縮;另附印製用圖檔(高檔,解析度300 dpi以上,含圖檔及圖說)。


七、審查:本學刊具審查機制,委請專家學者進行審查,審稿制度包括初審(含形式審查)、外審與複審三個階段,並經編審會決審通過後,始准予刊登。


、作者不得一稿兩投,亦不得違反學術倫理或侵犯他人著作權。文中使用之圖、表或照片,請由作者自行取得授權,並註明圖說及出處。


九、文章一經刊用將付給作者稿酬,撰稿費每字新臺幣1.2元計,圖片費每幅270元,並寄贈當期刊物5本及其文章PDF檔。(自第124期起生效)


十、來稿請將稿件及圖片電子檔寄至編輯部電子信箱:sharonkyh@art.ntmofa.gov.tw;或以A4列印紙本1份、另備光碟1份,以掛號郵寄至403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1段2號 國立臺灣美術館研究發展組《臺灣美術》學刊編輯部收;洽詢電話:04-23723552分機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