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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美術館 公開甄選圖書資料組約用人員公告

  • 發佈日期:2024-03-25
  • 點閱次數:787

職稱

專案助理(「圖書資料組-重建臺灣藝術史計畫」專案助理)

名額

 1人

資格條件

  • 學歷:具教育部認可國內外大學之圖書資訊學、檔案學、博物館學、文物保存、藝術史、文史等相關學科學士以上學位者。
  • 資格及能力要求:
  • 熟悉電腦文書及操作,具計畫書撰寫能力者為佳。
  • 具有與擬任工作內容相關之實務經驗為佳。
  • 需可支援例假日現場服務。
  • 具備英、日語等外語能力尤佳。

工作項目

協助本館圖書資料組史料文獻、圖書資訊、現場服務等相關業務,包含:

一、受贈史料文獻整理整飭、權利盤點、數位化與近用規劃等業務。

二、協助資料中心圖書資料之分類編目、加工整理、圖書上架、排架等。

三、支援資料中心、兒童繪本區與VR藝廊之現場值勤、讀者服務、圖書資源行銷推廣活動、場地布置、空間管理、安全維護、設施維護更新及財產管理等。

四、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辦公地點

國立臺灣美術館(工作地址:403414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2號)

聯絡方式

一、檢具以下資料一式4份(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成冊

(一)詳細學經歷中文履歷表(附自傳、個人大頭照及註記日夜間聯絡電話)。

(二)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正本複審(面試)時查驗,如持國外學歷者,所附學位證明須附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等證明文件,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

(三)與本案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研究或工作經驗證明資料。

二、投件方式:有意者請依規定繳交應徵資料紙本,並將應徵資料電子檔傳送至指定信箱,詳述如下:

(一)繳交應徵資料紙本一式4份:請於11349日前(含當日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將上述應繳交應徵資料紙本以掛號寄至:「403414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2號國立臺灣美術館圖書資料組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圖書資料組約用人員」,所寄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二)繳交應徵資料電子檔:請於11349日前(含)前將應徵資料電子檔傳送至NKL0607@art.ntmofa.gov.tw,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圖書資料組約用人員」【僅傳送應徵資料電子檔而未依限寄送應徵資料紙本者(郵戳為憑),視為報名程序未完成,恕不受理】。

(三)本館得視收件狀況逕行延長本職缺之公告收件截止日。

三、甄選方式:初審(書面審查)及複審(面試),初審後擇優通知複審,無法參加複審者視同放棄,資格不符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個別通知或函復,甄選結果將於本館網站公告。報名資料擬取回者,請檢附回郵信封,未取回者,資料將予以銷毀,以符個資保護相關規定。

四、本職缺需具學士以上學歷。如具學士學歷者,每月薪資:35,775元;具碩士以上學歷,每月薪資:39,015元(比照文化部約用人員酬金標準),本館另得視該人員如有曾擔任與擬任職務性質相近之專任職務年資,且服務期間成績優良具有證明文件者,得依文化部約用人員管理要點相關規定給予提敘。僱用期預定於113年4月起進用,契約從實際到職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後續視計畫經費情形,且經年終考評表現良好者,得予續僱,一年一約)。另錄取人員於報到時須繳交符合勞工健康保護規則之一般體格檢查報告。

五、本次公開甄選視徵才情形得增列候補名額1~2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依序遞補本公開甄選職缺,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館得予從缺。

六、聯絡人:吳先生,聯絡電話:04-23723552分機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