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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時期臺灣中學書法教師文檢研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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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治時期臺灣中學書法教師文檢研究(上)
    出版日期: 2013-04-15
    刊登日期: 2013-04-15
    編著者: 葉碧苓
    頁碼: 86
    裝訂規格: 0
    內容:

    摘要


    日本自明治維新以後,仿效歐美國家實施新式學校教育。中小學師資來源主要有兩大類:一種是師範、高等師範、專門學校師範科或大學的畢業生;一種是通過檢定考試者。日治時期中等學校書法(習字)教師免許狀(證書)的頒發共有三類:1. 試驗檢定,2. 無試驗檢定,3. 非試驗檢定。「試驗檢定」是參加文部省檢定考試通過者,「無試驗檢定」是在中等學校連續擔任該科課程5年以上,服務成績優良由校長推薦者。而「非試驗檢定」是高等師範學校、東京美術學校圖畫師範科等畢業生通過該校習字科老師認定者。三類之中,參加「試驗檢定」是成為中學書法教師的主要途徑。日本文部省自1885年起辦理中等學校教員檢定(以下簡稱「文檢」)。中等學校(包括中學校、高等女學校、師範學校)教員檢定考試共有30幾個科目,其中「習字(書法)」科在1945年以前的高等教育中沒有成立相關科系,書法科師資大多由通過檢定考試者擔任,少數由高等師範學校、東京美術學校圖畫師範科等畢業生獲得習字科免許狀者兼任,所以習字科的檢定考試競爭格外激烈。參加習字科文檢者,首重書寫能力。楷、行、草書與假名各體實力必須平均,不可以專攻特定流派書風,也不宜陷入個人「自己流」,務必找到適當指導者就近學習。參加模擬試驗的鍛鍊是必要的。此外,熟悉各種作品的書寫格式,精熟中日書法史上重要的書家和作品,對於教材、教法也必須有一定的了解,口試時的儀表、談吐、臨場反應等也極為重要。習字科文檢考試長期都維持在5%左右的合格率,有幸「登龍門」的合格者,可擔任中學校、高等女學校或師範學校教師。許多小學老師願意花多年的時間準備文檢考試。身分地位、社會名望提升之外,薪俸的增加也是一大誘因。


    關鍵字:書法教師、檢定考試、鄞德群、吳福枝、蕭錡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