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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定居在社會心靈

  • 藝術定居在社會心靈
    出版日期: 2006-07-12
    刊登日期: 2006-07-12
    編著者: 廖俊穆
    頁碼: 79
    裝訂規格: 0
    內容: 前言
    藝術踏勘社會上一切世象人性和事物,每種藝術作品的形式,都是一個時代景象、社會觀念和群體精神的化身,像冬陽旱雨「自足能產」的力量一樣,向廣大世界浸染。藝術作品它有能力說出千言萬語難以盡述的東西,去喚醒社會精神文明,這是藝術的能動本質,與社會的生命鏈,相互依存交叉而難於分離的法則。

    社會衍延藝術生長
    人類社會是一個極度浩瀚和不斷千變萬化的複雜形式與蘊涵,提供可探索的無限領域,作為藝術實踐的感覺景象和創生的「希望能源」。如同植物種子裡保存的蛋白質一樣,在陽光照射下滋長胚芽成為植株。從研究探索藝術與社會相互推動的過程來看,藝術總需跟隨社會需要關聯在一起,社會積漸孕育的文化現象,經過藝術家的深思窮理,承啟探究,而成為炳耀古今的文化資產,與世代社會變革同步發展。因而,阿諾德.豪澤爾(《藝術社會學》)說:「世上只有無藝術的社會,而沒有無社會的藝術」。(註1)
    從另一個角度看弗洛伊德為代表的美學派觀點,他們重視無意識和直覺在創作中的作用;解釋為自我在創作中的豐富生命力,不和現實生活、客觀事物或外部世界聯繫(M.李普曼編《當代美學》),是不盡符合創作的實際原則。因為藝術創作所需素材,是長期儲積在藝術家情感記憶中,在轉瞬思索,既可再現生活感知的景象。藝術家所立足的社會,無論是理想想像、瞻望追躡或舊志得失,是難以游離社會的具體環境,脫離存在的實際思想,則「意識流動」派的創作構思,人文主義、精神質素,難免隨同無意識的直覺淡化流失。
    社會對藝術雖有制約作用影響,但不能被視為兩相對應的簡單對等關係。因為藝術創造與體驗的內發衝動與表達的願望,雖然不能與社會生活秩序、時代群體精神分離,但是藝術絕不是社會環境外在條件直接產物。倘無假手於藝術能力的「點金之手」,就無法通過藝術創作的目標,寄寓內在的規律、豐富的感覺,及推呈複雜的思想、種種情感的心智運動。再現為作品的獨特風姿,成為一種活在歷史的形象教科書,和對社會大眾廣泛表達人文關懷的文化路燈。所以斯蒂芬.葛林伯雷(《通向一種文化詩學》)也與我有同感的說:「藝術是實踐社會的機制」(註2)。藝術默默地站在黑夜(臥立在美術館、博物館),也期待公眾的感知、認識與欣賞,和伸出雙臂接受體會審美經驗,親近的密切結合於藝術世界,衍延昇華藝術文化的生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