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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一世紀台灣藝術的思考方法與方向

  • 廿一世紀台灣藝術的思考方法與方向
    出版日期: 2006-07-12
    刊登日期: 2006-07-12
    編著者: 施世昱
    頁碼: 22
    裝訂規格: 0
    內容: 一、前言
    現代主義與後現代主義之間的顛覆(Break)、斷裂(Rupture)是歷史辯證發展的磨合過程,不是絕對對立的兩個概念。雖然當代藝術已經不言叛逆,但言潮流所趨,但本文以為,所謂的「潮流所趨」或「顛覆斷裂」並不是全然不同的兩種藝術傾向。另一方面,顛覆斷裂不僅是台灣百年藝術發展史的重要特徵,也是廿世紀西方現代與後現代藝術的重要性格;這種性格特徵在廿一世紀初的台灣仍持續地發揮影響力。這篇短文便是以此為起始點展開的。
    在思考方向上,本文所欲探討的是建立台灣藝術主體性(Subjectivity)的可能性,而用以思考其可能性的方法則是「歷史還原」。這種方法在古中國或稱為「鑑往開來」,或被傅科(Michel Foucault)稱為「考古學(Archaeology)」,而哲學家史作檉稱之為「歷史還原」。既有台灣自己的習慣用法,筆者自然以「歷史還原」感到親切。

    二、台灣當代藝術的歷史還原
    除了台灣本身的藝術發展歷程外,對台灣當代藝術產生直接影響的尚有歐、美兩地。在行文敘述上,本章首先論述台灣美術/藝術史的斷裂性格,並試著用美國現代藝術的進步史觀加以檢視,接著再從歐洲文化理論的角度批判性地思考台灣藝術史之斷裂性格的實質內涵;此是為筆者對台灣當代藝術的歷史還原思考。
    (一)台灣藝術發展史的百年顛覆/斷裂
    在台灣藝術隨著政局更替而起伏的百年發展歷程裡,舊的美學價值還來不及建立穩固的基礎,馬上又面對多元開放的壓力了。廿一世紀初的台灣藝壇,似乎一切現存的藝術形式都必須以符合當代主流價值的「創作論述」宣稱並證明自己有權繼續存在,否則,它將被無情地視為「存而不在」。
    若欲以創作論述達成修辭學的說服目的, 它理應出之以普遍性概念為宜(當然,這是現代主義式的中心論述整體觀;後現代是不需要說服或概念的)。在此,姑且不論藝術表現是否具有絕對客觀性而可以成為普遍概念。我們先假設它可以是普遍概念,那麼,「『藝術的表達方式』是否僅僅是『哲學思辨的方式』」?或者,「『藝術表達』是否僅能用『哲學思辨的方式』來檢驗」?
    試想,若有支持「創作論述」這種當代主流觀點者,他們將如何以台灣藝術發展史為例說明上述問題。他們可能會說:我們是應該承認「以辯證邏輯之理性思辨方法所獲得的真理確是容易檢視其是非對錯的,否則,我們便不能理解台灣百年來的藝術發展何以各個階段皆如此孑然分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