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有意者請於108年02月12日(星期二)(含)前至本館官網(http://www.ntmofa.gov.tw)最新消息中之徵才訊息下載「甄選報名表」格式繕打後傳送至personnel03@art.ntmofa.gov.tw,無需印出寄回。 二、 附繳書面證件影本: (一) 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簽章)。 (二)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三) 考試及格證書。 (四)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五) 現職派令。 (六) 符合甄選職系之銓敘審定函。 (七) 現職銓敘審定函。 (八)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九) 其他證明文件【如採購專業證照、外語能力檢定資格、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 以上文件請依序以A4大小裝訂整齊。 三、 上開報名表件,請於108年02月12日(含)前(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掛號郵寄至「國立臺灣美術館人事室」(請註明應徵技佐職務,並註明聯絡電話;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上述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地址:403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2號,符合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合適者通知測驗或面試,無法參加甄試者視同放棄;資格不符者或未獲通知參加甄試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未附回郵信封者,本館將逕行銷毀,以符合個人資料保護原則。本次公開甄選,視徵才情形得增列候補名額1-2人,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四、聯絡人:人事室楊主任或蘇小姐,聯絡電話:04-23723552分機141 或1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