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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美術館秘書室技佐徵才公告

  • 發佈日期:2019-01-19
  • 點閱次數:921

徵才機關

國立臺灣美術館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5職等

職稱

技佐

職系

土木工程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108/01/19~108/02/12

資格條件

一、具有國內外大專院校土木工程相關科系以上學歷。

二、具有調任本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館舍空間新建、整建、零星修繕之採購招標、監造、驗收執行事項。

二、辦理館舍、園區設施管理維護。

三、辦理宿舍管理業務

四、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403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2號。

電子地圖

聯絡方式

一、  有意者請於1080212日(星期二)(含)前至本館官網http://www.ntmofa.gov.tw)最新消息中之徵才訊息下載「甄選報名表」格式繕打後傳送至personnel03@art.ntmofa.gov.tw,無需印出寄回。

二、   附繳書面證件影本:

(一)  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簽章)

(二)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三)  考試及格證書。

(四)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五)  現職派令。

(六)  符合甄選職系之銓敘審定函。

(七)  現職銓敘審定函。

(八)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九)  其他證明文件【如採購專業證照、外語能力檢定資格、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

以上文件請依序以A4大小裝訂整齊。

三、  上開報名表件,請於1080212()(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掛號郵寄至「國立臺灣美術館人事室」(請註明應徵技佐職務,並註明聯絡電話;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上述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地址:403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2號,符合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合適者通知測驗或面試,無法參加甄試者視同放棄;資格不符者或未獲通知參加甄試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未附回郵信封者,本館將逕行銷毀,以符合個人資料保護原則。本次公開甄選,視徵才情形得增列候補名額1-2人,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四、聯絡人:人事室楊主任或蘇小姐,聯絡電話:04-23723552分機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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