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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要紀事


    • 76年           |   本館加入中國圖書館學會團體會員。
    • 77年06月    |   資料中心與本館同步對外營運提供圖書資訊服務。
    • 77年09月    |   本館美術資料整合系統建置完成,開始執行圖書館自動化作業 。
    • 80年           |   本館加入中華民國人文及社會科學館際合作組織。
    • 84年           |   建立藝文剪輯資料庫,提供藝文剪輯影像及索引線上服務(資料內容收錄至95.12)。
    • 85年08月    |   採用臺中圖書館「Dynix圖書館自動化系統」合作館模組。
    • 87年02月    |   本館網站正式成立。
    • 88年07月    |   本館改制為「國立臺灣美術館」。
    • 88年09月    |   921集集大地震,使資料中心暫時遷移在貴賓室辦公。
    • 89年12月    |   本館復館茶會,資料中心對外預約開放 。
    • 90年11月    |   配合本館整建工程,資料中心於十一月一日起暫停預約閱覽。
    • 90年12月    |   建立公用目錄查詢系統(OPAC)Web版。
    • 90年12月    |   奉文建會令,「資料中心」組織名稱溯自民國88年7月1日變更為「圖書資訊組」。
    • 91年02月    |   加入國科會期刊聯合目錄。
    • 91年07月    |   加入全國書目中心(NBInet)合作編目組織。
    • 91年09月    |   本館網站經參加行政機關網站評獎,獲入圍網站獎,為文建會附屬機構唯一獲獎的網站。
    • 91年12月    |   完成「創意抽屜-國民美術數位典藏及展覽」主題網站。
    • 93年05月    |   辦理數位視訊整合系統推動計畫,建置全館數位視訊媒體運用的整合平台。
    • 93年05月    |   建置 e亭資訊查詢台,提供民眾查詢本館及中部地區藝文訊息。
    • 93年06月    |   整建完成重新開館,以「資料中心」為對外服務空間名稱。
    • 93年07月    |   夏廳(兒童繪本區原空間)首次推出「繪本藝術步道-探訪小島上的貓頭鷹」展覽。
    • 94年04月    |   兒童繪本區正式開幕。舉辦「童年夢工廠-閱讀不同面向的安徒生」畫展。
    • 94年08月    |   辦理「六大洲拼布藝術:美國藝術與設計美術館收藏展」。
    • 94年10月    |   「創意抽屜‧Art action」獲行政院94年度各機關建立參與及建議制度獎勵「電腦資訊類」榮譽獎。
    • 94年12月    |   兒童繪本區以環遊世界裝置藝術規劃的「紙風車繪本館」開幕,啟發孩童的想像力與世界觀。
    • 95年05月    |   與極至體能舞蹈團合作辦理「台風眼‧新台風」系列活動,針對臺灣多元面向規劃創意展演活動。
    • 95年06月    |   辦理「光與影的魔術師 --- 朱里安諾插畫展」於本館B1展覽室展出。
    • 95年12月    |   辦理與東華書局合作編印之「文化臺灣繪本」一套10冊,新書發表會。
    • 95年12月    |   完成「臺灣大百科全書網路版-美術類詞條撰寫計畫」。
    • 95年12月    |   建置「透視臺灣當代藝術 2000-2005」網站。
    • 96年02月    |   於資料中心規劃「藝域長流—臺灣美術溯源圖書文獻參考專區」,透過開放動線讓展覽與深度閱讀結合。
    • 96年03月    |   完成「透視臺灣當代藝術 2000-2005」光碟製作,廣寄國內外各機構,將國內當代藝術家推薦到國際舞台。
    • 96年05月    |   本館網站首度推出360度展覽室實景環場影片,落實「無牆美術館」 零距離的概念。
    • 96年05月    |   本館啟用「無線網路語音導覽系統」,提供自助式語音導覽服務。
    • 96年06月    |   臺灣美術資訊平臺,正式對外開站,網站內容網羅國內外臺灣美術相關資訊。
    • 96年09月    |   兒童繪本區更新內容以「雲遊國」為主題重新開幕,讓美感學習的種子紮根、萌芽。
    • 97年05月    |   完成資訊轉運站資訊展示平台,以新媒體的裝置意象,使觀賞者感受數位視訊藝術。
    • 97年07月    |   本館「館史文物資料庫管理系統」建置完成。
    • 97年10月    |   資料中心配合「靈光再現-臺灣美展80年」規劃相關史料專區,延伸展場文獻資料。
    • 98年04月    |   謝里法教授捐贈資料中心之特藏文獻史料,啟動對外提供資料提閱服務。
    • 98年08月    |   資料中心多媒體區於98年5月19日暫停服務,進行空間改造與裝置,同年8月28日重新開放。
    • 98年12月    |   圖書館自動化系統改版為「ToRead中部公共圖書館聯盟系統」。
    • 99年11月    |   兒童繪本區於99年10月19日暫停服務,進行空間修繕與裝置,同年11月5日重新開放。
    • 100年3月    |   辦理「繪本花園-台灣兒童圖畫書百人插畫展」。
    • 100年8月    |   提供智慧型手機語音導覽服務。
    • 100年12月  |   辦理「閱讀‧藝術‧盡在國美--國美館資料中心暨繪本區100年圖書館週活動」。
                             配合行政院「中央行政機關室內公共區域提供免費無線上網」,本館100年於大廳、繪本區及演講廳建立iTaiwan(愛臺灣)的免費無線上網服務。
    • 101年7月    |   兒童繪本區舉辦「環遊新住民的故鄉─繪本共讀」活動記者會。
    • 101年12月  |   101年12月4日兒童繪本區暫停服務,進行空間修繕與裝置。
    • 102年2月    |   102年2月11日兒童繪本區修繕完成,重新開放;舉辦「『藝想號』繪本戲劇親子遊活動」。
    • 102年3月    |   建置AutoRPA圖書館遠端讀者自動認證系統。
    • 102年5月    |   本館重新經營Facebook粉絲專頁,共發佈了約127則貼文,累計達8,160位會員。
    • 102年8月    |   擴大提供免費無線上網的範圍至美術街、資料中心及數位方舟等區域;另為服務外籍人士,於大廳提供twFriend(臺灣之友)的免費上網服務。
    • 102年9月    |   採用「Aleph」圖書館自動化系統。
    • 102年12月  |   完成拍攝製作本館展場720度VR全景環場。
                             完成Wi-Fi Phone無線網路話機維護、更新作業。
    • 103年9月    |   開放民眾免持證進入資料中心閱覽暨使用館藏資源及設備。
    • 104年11月  |   兒童繪本區於104年11月23日進行裝修施工暫停服務,同年12月15日開放閱覽服務。
    • 107年06月  |   「國美館藝術漫步APP」上線服務。
    • 108年10月  |   原翻拍室空間更新改設為閉架資料室,提供更佳資料保存。
    • 109年03月  |   資料中心恢復實施讀者憑證入場措施。
    • 109年06月  |   資料中心電子資源服務引入文化部LDAP及OA讀者帳號管理認證系統,提升資安保障。
    • 110年07月  |   資料中心開辦讀者遠距辦證線上服務。
    • 113年03月  |   圖書自動化系統由「ALEPH」更換為「M7」系統。
    • 114年05月  |   「資料中心」更名為「藝術圖書中心」,重新開幕。

國立臺灣美術館藝術圖書中心讀者使用要點

    一、 國立臺灣美術館(以下簡稱本館)為便利讀者利用本館藝術圖書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之各類圖書資料,促進讀者閱覽及使用館藏資源與設備之權益,並維護閱覽環境,特訂定本要點。

    二、 本中心開放時間

    (一) 依本館公告之開館時段。

    (二) 遇有特殊情事,本館得於事先公告後,變更開放時間。

    三、 開放對象:本館人員及館外讀者皆得進入本中心。

    四、 閱覽證申請

    (一) 本證適用於本中心須押證之服務及連線使用線上資源。

    (二) 申請所需資料

    1. 申請單:申請者得於本中心或本館官網填列閱覽證申請單。

    2. 本國國民:檢具國民身分證、駕照或附相片之健保卡。

        未滿十二歲之兒童,由家長或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應檢具代申請人之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或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

    3. 外籍人士與外僑:檢具護照或居留證。

    4. 港澳及大陸地區人民:檢具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或居留證。

    (三) 申請方式:

    1. 現場辦證:檢具閱覽證申請單及前款規定之資料,至本中心繳費取證。

    2. 遠距辦證:於本館官網填單,並檢附前款規定之資料影本,線上繳費後,經確認開通證號,即可使用線上資源。實體卡片須至本中心領取。

    (四) 閱覽證收費標準由本館另訂定之。

    五、 資料閱覽利用

    (一) 本中心所藏之各類資料,限於本中心內閱覽、利用,不得外借。但符合「國立臺灣美術館藝術圖書中心借書須知」外借規定者,不在此限。

    (二) 本中心得視資料屬性與保存維護需要,指定資料之閱覽地點及方式。

    (三) 閉架資料提閱:應填具提閱單,並押附閱覽證或第四點第二款所列有效身分證件。

    (四) 資料閱畢後,請置於書車或指定地點。

    六、 設備物品借用

    (一) 讀者申請借用本中心資訊設備及數位資源體驗區空間、座位者:

    1. 每一時段為一小時,讀者每次僅可申請使用一個設備、空間或座位。同一類設備、空間或座位,每日最多可預約申請二個時段。

    2. 於申請時段開始十五分鐘內未報到者,視同放棄。

    3. 如下一時段無他人申請借用,得申請續借一次。

    4. 配合本館館務及活動需求之使用,得不受前三目之限制。

    (二) 借用可攜設備物品(如耳機、放大鏡、老花眼鏡等)者,應押附閱覽證或第四點第二款所列有效身分證件。

    七、 資料重製

    (一) 讀者不得違反著作權法等相關法規,擅自進行非合理使用之重製、出版、銷售、散布或其他行為。若致侵害著作人、本館或他人權益,讀者應自負全責。

    (二) 本中心得視資料保存狀況(如紙質脆弱、破損、脫頁等)、裝訂有受損可能性、涉及著作權相關規定或其他特定事由,指定、限制或禁止讀者重製資料及其方式。

    (三) 讀者使用本中心設備影印或列印應付費。

    八、 圖書資料與設備遺失損壞賠償

    (一) 讀者利用本中心各項資料、設備物品及空間環境,應珍惜愛護,並應遵守本要點及相關規定。不遵守規定,經規勸不改善者,本中心得視情節輕重,暫停、終止其使用權限或請其離館,並得

               視情節要求賠償。

    (二) 讀者如有損壞館藏資料,如評註、圈點、污損、剪割、撕毀、折角或其他方式,或遺失、竊取等情事,須負賠償責任。

    (三) 賠償以讀者自購相同或較新版本之資料賠償為原則;如該資料含附件者亦應一併賠償。賠償視聽資料者,其應包含本中心原取得授權範圍之版本。

    (四) 如無法購得者,以現金依下列原則計算賠償。

    1. 本館紀錄之購入價格(無法查得者以定價)經物價指數換算後,以二倍計價。以外幣定價者,依辦理賠償前一日中央銀行收盤匯率換算後以二倍計價。

    2. 無法查得購入價格或定價,或僅知基價者:

        圖書期刊:以頁數計價,中文圖書每頁以新臺幣五元(幣別下同)計,外文圖書每頁以十元計。頁數不足一百頁者以一百頁計,頁數不明者以三百頁計。

        視聽資料:錄音資料每件以一千元計;錄影資料及電腦光碟國內出版者每件以三千元計,國外出版者每件以五千元計。

    3. 單本圖書資料之附件或全套書中之一冊以上之賠償,依該單本書或全套書經物價指數換算後之價格賠償。賠償人不得主張該殘存圖書或套書殘存本之所有權。

    (五) 上列每冊(件)並另加五十元工本費。

    (六) 無法購得之特藏資料、其他類型之視聽資料,或本中心認定不適用上列方式處理者,另以專案依其價值辦理賠償。

    (七) 讀者應自本館通知賠償之日起三十日內完成賠償事宜。

    (八) 如有遺失或操作不當致損壞設備物品者,以購置原物賠償為原則,如有新型,得以新型取代或依本館購入價格賠償。

    (九) 如有竊取本中心資料、設備物品者,依法究辦。

    九、 其他注意事項

    (一) 本中心空間、座位、設備,僅供讀者閱覽本中心所藏資料與電子資源。請勿佔位、閱讀私人書籍、瀏覽影響公共安全或社會風俗或違反法令之網頁(如色情等)、遊玩電腦遊戲、網路社群聊

                天、擅自安裝程式軟體或其他違規利用行為。違反前述規定者,經勸阻一次無效後,即停止使用權限。

    (二) 讀者應保持肅靜及整潔,勿吸煙、睡眠、飲食、奔跑、高聲談笑喧嘩、使用行動電話、網路通話,或影響其他讀者之行為。

    (三) 離席超過三十分鐘者視同占用,本中心有權將該空間、座位讓與他人使用,代收之個人物品本中心不負保管責任。

    (四) 本中心備有置物櫃,供讀者自行使用。

          1. 讀者應自行保管貴重財物。

          2. 食物飲料應存放於置物櫃,不得攜入本中心。

          3. 讀者應當日取回置物櫃所存放物品。

           4. 本館得於每日閉館時開櫃清查,並視情況通知失主並依「國立臺灣美術館拾得遺失物處理要點」處理。

    (五) 讀者應妥善保管閱覽證,遺失請立即通知本中心掛失。因未掛失致發生冒用情事,應自負相關責任,且本館得暫停或終止其使用權限。

    (六) 讀者如使用本中心須押證之服務,離館前請取回證件。如未取回證件,本中心得通知失主並依「國立臺灣美術館拾得遺失物處理要點」處理。

    十、 本要點未規定者,依民法、刑法、著作權法、圖書館法及相關法令辦理。


  • 日期:2025-11-06


國立臺灣美術館 藝術圖書中心

成立於1988年,原名「資料中心」,自2025年整修重新開幕起更名為「藝術圖書中心」。本中心為美術專門圖書館,旨在收藏美術相關圖書、期刊、電子資料庫、多媒體資料,尤以臺灣美術相關圖書文獻、與本館典藏、展覽、研究、教育推廣相關之專輯圖錄及主題論著等為收藏重點。自開館以來不斷累積的各項美術圖書資源,藉由精心建構的閱覽空間及資訊平台,提供給對美術知識及學術有興趣的各界人士參考與利用,期望成為臺灣美術研究的資源中心。

本中心以此豐富圖書資料收藏資源,設置中日韓文書、西文書、期刊等主要書區,搭配「本館出版品」、「陽光走廊套書」、「文獻特藏區」、「藝術家之書」、多媒體資料等特色資料類型與專區,讓讀者得以系統化搜尋且便利閱覽。規劃「策展區」、「主題書區」、「展覽看我」、「新書展示」等特別圖書專題與當期展覽之便利參考資源專區。更藉中心導覽、各類圖書資訊推廣活動、電子資料庫介紹與館外連線利用服務、及官網「延伸閱讀」資訊等,讓民眾更瞭解本中心與所藏圖書資源,以傳遞藝術知識。

本中心徵集臺灣美術第一手史料,積極建立「特藏文獻」收藏、保存與提閱機制。此外,亦積極推動與亞洲、歐洲、美洲、澳洲等知名美術館進行的館際出版品交換(交流)計畫,不僅將臺灣美術知識內涵傳播至國際,更藉由出版品交換關係,收集到國外美術館重要出版文獻,提供國人參考利用。

歡迎您常來國美館藝術圖書中心,享受浩瀚藝術書海,悠遊在臺灣與世界藝術經典的圖書多寶閣!

開放時間

週二至週五:9:00-17:00

週六日:9:00-18:00


使用方式

1.    本館人員及館外讀者皆得進入本中心。

2.    本中心之各類圖書資料,僅供中心內閱覽,無外借服務(但如本館人員等符合「國立臺灣美術館藝術圖書中心借書須知」借閱規定者,不在此限)。

3.    於著作權法合理使用範圍內,歡迎使用影印、列印(須付費)及掃描服務設備重製所需資料。


所在位置

本館3樓(由正門入口左側電梯或旋梯上三樓)


主要服務

●書刊開架閱覽:中外文藝術書刊分區、分類公開陳列,提供豐富的藝術資源與自在的空間氛圍,讓讀者享受閱讀的樂趣。

●美術參考諮詢:提供知識導航的服務,協助讀者探索藝術類型、主題、藝術家等所需資訊。

●館藏資源指引:指引讀者館藏位置,並提供書刊協尋、閉架資料提閱等服務。

●網路資源檢索:設置公用電腦設備及免費無線上網服務,便利館藏圖書資料目錄OPAC查詢、電子資料庫等資源。完成申辦閱覽證之讀者,更可於館外連線便利享受電子資源。

●影音資料欣賞:規劃數位資源體驗區,提供影音光碟資料、隨選視訊欣賞及電子資源閱覽。

●討論空間申請:專供藝術相關研討及團體討論使用,3至8人團體讀者可憑閱覽證預約申請使用。

●資料複印掃描:為方便讀者收集資料,本中心備有多功能事務機、圖書專用型掃描器(最大A3尺寸)。於符合著作權相關法規原則與合理使用範圍內,讀者可自行操作設備影列印(須付費)及掃描所需資料。


前廳

提供訊息公告、圖書展示、寄物櫃等功能。

前廳圖書期刊閱覽空間

中日韓文圖書、西文圖書、本館出版品、陽光走廊套書、大型書、過期期刊,各分區按索書號開架陳列。

搭配主題書區、策展區、展覽看我、藝術家之書、新書展示區、新進博碩士論文等開架展示專區。

現期期刊區,以封面展示最新一期,到館一年內其餘各期則置於下方。

各區鄰近均設有閱覽座,讓讀者享受便利而舒適的閱讀。

*館藏地若標為閉架、書庫、索書號標有特藏號'PP'者等,為閉架資料,讀者請填寫提閱單並押證,由服務人員協助提閱,用畢請歸還服務台。

圖書期刊

數位資源體驗區 

本館收集藝術相關主題之光碟、隨選視訊、網路資料庫等多媒體視聽資料及電子資源,並設有影音播放電腦座位,期望提供給對藝術知識及學術研究有興趣的各界人士參考與利用。

*多媒體光碟採閉架管理,讀者請至服務台填寫提閱單並押證,由服務人員協助提閱,用畢請歸還服務台。

 

亦設有討論室,專供藝術相關研討及團體討論使用,並提供電子看板與AI會議紀錄系統等服務。3至8人團體讀者,可憑閱覽證預約申請使用。

數位資源

 

文獻特藏區

藏有特藏文獻、珍貴版本藝術家之書與特殊形式圖書等特色圖書資料。

*特藏文獻提供研究需求提閱,限於文獻特藏區內閱覽,不得攜出,用畢請通知服務人員確認收回。

*其他閉架圖書依項目判定提閱方式與可閱覽地點,讀者請填寫提閱單並押證,由服務人員協助提閱,用畢請歸還服務台。


文獻特